索引号: | 002489858/2019-010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公开日期: | 2019-11-28 |
发布单位: | 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杭州市体育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增加体育工作透明度,促进体育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质询权和监督权,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树立体育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第一条 杭州市体育局实行新闻发言人机制。第一新闻发言人:漆宪忠(二级巡视员),联系方式:86730780;第二新闻发言人:周留存(局办公室主任),联系方式:87979873。
第三章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是局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局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第三条 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我局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第五条 建立局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在上级部门统一指导下,做好外地记者到我局采访的接待工作。
第四章 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第七条 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第八条 通过互联网(杭州市体育局官网、新浪微博、微信等)发布新闻信息。
第九条 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第十条 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第五章 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第十一条 局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第六章 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第十二条 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第十三条 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 涉及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第十五条 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第十六条 新闻发布会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十七条 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局办公室根据局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
第十八条 例行的局新闻发布会,由局分管局长审批;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新闻发布会,根据局有关会议决议或局长批示进行;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上级部门和市委宣传部的有关规定审批。
第八章 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第十九条 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局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业务科室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第二十条 协助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五百字,时间不超过八分钟;
2、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3、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4、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第二十一条 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部门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第九章 新闻发布会纪律
第二十二条 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十三条 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