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 03- 01 15: 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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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2019年工作打算及有关意见建议。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杭州市体育局办公室,电话:87968637。

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2018年,杭州市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体育工作的实际和特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将便民利民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及时调整成立了杭州市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

结合杭州举办丰富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2018年杭州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最多跑一次”改革、杭州参加第十六届湖州省运会以及杭州成功举办2018年世界游泳锦标赛(25米)和筹办2022年杭州亚洲运动会,截至12月31日,在网站上发布了全市体育系统有关文字、图片和视频等信息500余条;通过“杭州发布政务直通车”及杭州市体育局微信、微博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12月31日,杭州市体育局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932条,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数102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数12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797条(体育赛事管理,体育场馆管理,全民健身工程,等级运动员和社会指导员等),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6条,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情况,体彩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12月31日,杭州市体育局2018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都通过网络渠道申请,均已按《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完结。按照有关规定,本年度本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杭州市体育局2018年集中时间、人员力量对杭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完善升级,对内容重复、有冲突的公开项目进行了整合,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体系,强化政务公开功能。截至12月31日,杭州市体育局2018年官方网站访问量达75445人次,接受市民电话咨询1345个,现场接待人数1000余人次,提供服务类信息数达2000余条。

(四)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杭州市体育局共出台规范性文件一件,并及时对《杭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答疑解惑;在互动栏目公开向公众征集社会意见7期,网上直播4期。

(五)回应关切情况

一是通过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及报纸等多种宣传方式发布关于杭州体育的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最新政策等;二是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杭州大型国际性体育赛事举办情况;三是通过公述民评、民情热线等平台回应中小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等社会关注的问题。

(六)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局在门户网站建立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了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国民体质监测、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全民健身宣传五个子栏目,对涉及体育领域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共公开24条信息。

(七)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情况

2018年,杭州市体育局调整成立杭州市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制定了《杭州市体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杭州市体育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统筹规划,压实公开责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目录设置和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三、2019年工作打算及有关意见建议

2019年杭州市体育局将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杭州体育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根据权力清单有关要求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应主动公开事项、完善发布内容并及时更新;二是积极围绕城市体育国际化,打造“赛事之城”等重大事项,按照集约化网站建设和“一站式服务门户”网站的要求,调整完善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开展门户网站的升级更新;三是继续编制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四是严格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保持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依法依规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五是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