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体育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0- 05- 13 10: 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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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市体育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统领,紧紧围绕局党组提出“坚持一低两零三不能,勇当体育发展排头兵”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权力运行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注重法治队伍建设,为我市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提高群众获得感为重点,持续推进市本级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审批、国家二级运动员认定和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三个“最多跑一次”事项“一证通办”和“无证明化”。做好“一窗受理”平台升级工作,推进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应用工作,增加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全部四个子项的新设、变更、注销功能,并做好电子证照的对接改造。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指导区、县(市)体育部门推进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及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二)加强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不断完善和优化调整体育领域监管事项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更新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细化监管措施和流程标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公共体育设施、体育类社团民办非企、体育经营活动和体育赛事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强化信用监管力度,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逐步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做到对体育市场监管执法的经常性、常态化。

(三)优化公共体育服务。着力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对健身需求的获得感、满足感。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设施提升工程,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地面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提高国民体质测定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依法规范重大决策程序。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不断完善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制度。及时编制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严格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性别平等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做好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严禁使用作废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三)依法加强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作用,按照《杭州市体育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体育局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强化合同订立和履行流程管理,完善重大合同备案和审查、合同履行情况反馈、合同档案管理等制度,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市综合执法改革有关要求,加强文化和体育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指导各区、县(市)体育行政执法业务和培训,合理配置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体育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有关要求。规范体育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执法自由裁量权等执法行为,依法加强公共体育设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及体育赛事活动监管。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加强对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根据体育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及时组织体育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和综合法律考试,做到执证上岗、主体合法。局正式在编人员持有执法证件率达到全覆盖。

四、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市政府和门户网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主动公开公共体育服务信息目录,保持实时动态更新。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必须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开设行政执法公开专栏,统一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市政府对行政部门权力的内部制约和监督工作。并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监察、司法、审计、群众、舆论等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提高提案议案办理质量。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作用,年度内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局系统行政执法相关活动不少于两次。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本系统依法行政层级监督,坚持开展全市体育系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并结合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情况,进一步规范案卷质量,提高案卷制作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依法化解矛盾争议

(一)做好回应信访投诉举报工作。落实市政府信访、投诉举报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程序,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电话等监督渠道,有效化解公共体育服务和体育市场监管等领域的矛盾,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为。

(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落实《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积极探索符合体育行业实际、体现体育行业特色的行政调解工作模式。在局系统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宣传,督促各责任处室和基层单位在办理业务或开放服务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尝试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持续推进“两高一低”专项整治,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预防被行政复议和诉讼。按照《杭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引》,积极落实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发挥典型案例教育指导作用。

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宪法、党章党规和法律知识列为本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年度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继续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积极参加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上学法考试。强化单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列入行政执法人员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定期举办全市体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

(三)注重法律实务业务学习。通过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旁听行政诉讼庭审,学习行政复议、诉讼及调解“以案释法”等一系列法治实践活动,增强相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不断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