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度杭州市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6- 30 17: 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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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体育局: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杭州市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的通知》(杭体局〔2016〕36 号、杭财教会〔2016〕108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17年实施杭州市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金承龙,副组长:季刚、王凯平、丁炯、王黎、李奇、漆宪忠、徐桐浩、宋有生,成员:群体处、规财处有关人员,并邀请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行风监督员参与检查指导

检查验收带队领导原则上按照联系各县(市、区)体育部门的市体育局领导担任。

二、检查验收范围

2017年建成的杭州市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体育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广场、体育健身公园)

三、检查验收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21日—11月24日

四、检查验收标准及上报材料要求

(一)验收标准:以杭体局〔2016〕36 号、杭财教会〔2016〕108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为准。

(二)上报材料:

1.杭州市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建设申请表;

2.杭州市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建设竣工表;

3.详细的经费支出决算单和付款凭证;

4.工程相关的合同证书(采购合同、质保书及保险合同等);

5.工程建设的所有文件、资料、表格、图片等按工程进度的序号顺序装订成册,列入永久保管;

6.健身设施的管理制度;

7.各建设单位健身队伍、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开展活动情况;

8、杭州市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建设考核评分表(仅限有工程建设单位的各区、县(市)体育部门提供)。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由建设单位和各区、县(市)体育局盖章后,待检查组现场验收时一并上报市体育局备案。

五、落实检查程序

1.实地察看;

2.现场了解询问相关情况。

六、其他有关事宜

1.希望各区、县(市)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检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2.检查车辆统一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由群体处负责邀请;市财政局由规财处负责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行风监督员由人事处负责邀请。

3.未尽事宜或遇情况变更,另行通知。如有不明事项,请与群体处联系,电话:87972062,联系人:徐海东。


附件:1.2017年杭州市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检查验收日程安排表.docx

2.杭州市实施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建设竣工表.docx

3.杭州市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建设考核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