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体育局关于市人大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淳12号建议的回复意见

发布日期: 2021- 06- 10 14: 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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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红华代表:

您在杭州市人大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淳安运动休闲产业支持力度的建议》(淳12号)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一如既往的支持。市体育局高度重视您对淳安运动休闲产业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已认真研究您的意见建议,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支持淳安运动休闲小镇建设。淳安目前已经有石林国家运动休闲小镇(国家级)和界首自行车运动小镇(省级)进入培育名单 ,近年来均给予了资金扶持倾斜,开发石林的北京和邑体育公司于2018年获得180万元扶持,2020年界首自行车运动小镇获得120万元的资金扶持,2021年新增淳安姜家镇进入省级运动休闲小镇培育名单,以后还将持续加大扶持力度。

二是支持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建设。根据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评定工作的有关要求,指导淳安县积极参加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申报工作。2020年淳安千岛湖啤酒小镇运动休闲基地获评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

三是支持淳安品牌赛事建设。淳安目前已经培育有:千岛湖大铁113国际铁人三项赛、国际泳联10公里马拉松、环千岛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3项体育品牌赛事(全市入选浙江省体育品牌赛事名录库项目共11项)。2021年计划扶持淳安县特色品牌赛事国际泳联 10 公里马拉松游泳世界杯赛40万元,扶持淳安水上摩托艇公开赛30万元,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四是支持打造独具特色的运动休闲项目。鼓励运动休闲企业打造富有引领性、本地特色的运动休闲项目,提升运动休闲品牌,促进运动休闲行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并根据《浙江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17〕27号)、《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浙体经〔2014〕272号)等文件要求,及《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申报相应的项目补助资金。

联系人:杭州市体育局产业发展处  杨分余

电  话:15868135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