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58/2022-00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体政〔2022〕1号 | 公开日期: | 2022-04-27 |
发布单位: | 市体育局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体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基层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抓好2022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杭州市体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杭州市体育局
2022年4月27日
2022年杭州市体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杭州市体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体育局“亚运之年就是奋斗之年——决胜2022”的年度工作主题,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注重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我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体育力量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以数字化改革牵引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打造数字体育服务平台,深化体育场地查询、导航、预订、科学健身、体育法规、赛事报名、体质监测、百姓健身房、体育培训等智慧便民服务应用场景建设。继续优化省揭榜挂帅的“体育大脑”项目,加快各场馆用户体系互通,并积极探索向社会体育场馆覆盖,为市民提供更优质丰富的数字体育公共服务。
(二)推进体育领域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不断完善“亲清在线”平台体育类“行政许可”和“惠企政策”模块运维,优化“政务服务2.0”、“一窗受理”、“证照联办”等审批服务,积极推动涉企高频事项“一照通办”,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在自贸区施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深化“无证明化”改革,在体育领域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运动员等级确认等方面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加强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时调整体育领域监管事项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更新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公共体育设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赛事活动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强化信用监管力度,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体育监管体制。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不断完善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制度。及时编制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严格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做好局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和清理工作,重点开展不适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文件规定清理工作,严禁使用作废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三)依法加强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作用,按照《杭州市体育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体育局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强化合同订立和履行流程管理,完善重大合同备案和审查、合同履行情况反馈、合同档案管理等制度,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贯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根据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有关要求,编制并动态调整体育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事项实施清单。根据“处罚事项划转、监管责任不减”的原则,加强文化和体育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衔接,指导各区、县(市)体育行政部门合理配置体育行政执法职能,做好监管执法协同工作。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体育领域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强化裁量基准适用说明理由等制度。继续开展预付式消费市场联合整治,依法做好体育健身、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等涉疫涉稳风险防范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加强对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根据体育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及时组织体育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和综合法律考试,做到持证上岗、主体合法。
四、依法化解矛盾争议
(一)做好回应信访投诉举报工作。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和市政府信访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程序,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调查处理,有效化解公共体育服务和体育市场监管等领域矛盾。
(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落实《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加强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在局系统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宣传,督促各责任处室和基层单位在办理业务或开放服务的同时,尝试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体育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调解作用。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持续推进“两高一低”专项整治,从源头预防被行政复议和诉讼。按照《杭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引》,积极落实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组织机关业务处室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发挥典型案例教育指导作用。
五、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市政府和门户网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主动公开公共体育服务信息目录,保持实时动态更新。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必须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开设行政执法公开专栏,统一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市政府对行政部门权力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监察、司法、审计、群众、舆论等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提高办理质量。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作用,年度内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局系统行政执法相关活动不少于两次。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报备制度,继续组织全市体育系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并结合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情况,进一步规范案卷质量,提高案卷制作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杭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党章党规等列为本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度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继续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积极参加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上学法考试。持续开展宪法宣誓仪式,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列入行政执法人员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局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举办全市体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
(三)注重法律实务业务学习。通过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旁听诉讼庭审,学习行政复议、诉讼及调解“以案释法”等一系列法治实践活动,增强相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不断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推进体育人口普法教育。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普法教育及体育热点工作,深入机关事业单位、体育健身场所、村(社区)健身苑(点)等开展体育法规知识普法宣传,普及科学健身常识,切实提升普法宣传基层到达率和群众知晓率。
(二)开展体育以案释法工作。强化体育行政执法、行政指导及政策咨询等过程中的释法说理,结合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和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等,在政府部门官方网站、电视电台、报刊、微信公众号、体育休闲信用在线小程序等平台适时发布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体育以案释法工作。
(三)深化体育普法宣传工作。根据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普及体育法规知识、科学健身常识和亚运会筹备相关政策法规。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8·8”全民健身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不断拓展体育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扎实抓好体育普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