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58/2022-00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体局〔2022〕10号 | 公开日期: | 2022-05-13 |
发布单位: | 市体育局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杭州市社会建设体育类基本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市)文广旅体局(社发局):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体育领域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实现公共体育服务普惠优质共享,根据《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杭州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杭州实际,现就做好"十四五"时期杭州市社会建设体育类基本公共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着力办好杭州亚运会为契机,以头雁标准、省会担当和务实举措落实省体育局和市委社建委工作部署为主线,着力推动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一体化、数智化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公共体育服务杭州范例。
二、主要措施
(一)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1.每个区县(市)拥有一个综合性体育运动中心和体育公园,到2025年实现"一场两馆"(体育场、游泳馆、体育馆)和体育公园全覆盖,其中体育公园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20%,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
2.每个街道(乡镇)拥有一个全民健身中心,到2025年实现全民健身中心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且包含4类及以上运动项目(如球类、健身操类、器械健身、游泳等)。鼓励每个街道(乡镇)建有一个及以上标准社会足球场或篮球场或排球场。
3.每个社区(村)拥有一个多功能运动场或百姓健身房,到2025年实现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百姓健身房建设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
4.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的配套公共文体设施由属地街道(镇)统筹使用和管理。
(二)公共体育设施开放
1.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当地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低收费价格一般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70%。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各公共体育场馆预约平台应立足于服务均等化为前提,开放时间应覆盖晨晚练等城乡居民健身高峰时段,不得全部安排在用餐高峰等城乡居民健身需求较低的时段,对高峰时段的健身预约应采用反垄断预约技术,节假(公休)日和高峰时段进行包场培训的场地数量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数量的1/3。低收费开放时应为老年人、残疾人、学生、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公益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提供更优惠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半价。
2.公共体育设施每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70小时,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法定节假日和全民健身日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
3.室外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公共体育设施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当全天开放。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全年免费供公众使用,所配置的健身器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关于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规定。
4.鼓励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公共体育场地,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支持第三方对区域内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进行统一运营。鼓励每个区县(市)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冰雪场地设施,并向在校中小学生和残疾人优惠开放,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的冰雪运动需求。
5.各区、县(市)要谋划好亚运场馆赛前赛后利用。体育场馆应当按照以体为本、多元经营的要求,一馆一策,突出体育功能,强化公共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运营效能。从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教融合、体育赛事、体育装备、体育文化以及体育科技创新等方面,拓宽场馆功能定位,谋划亚运场馆资源综合利用,做到体育功能、赛事功能应保尽保、应留尽留。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馆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商贸、康体休闲、文化演艺等多元业态,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集群。
(三)全民健身服务
1.市级体育部门建立统一的公共体育服务数字化平台,向公众提供公共体育设施信息查询、智能导航、预约支付等服务。区县(市)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将本区域的公共体育设施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纳入公共体育服务数字化平台,做到应纳尽纳,并提供开放时段、免费项目、优惠措施查询等信息服务。
2.公共体育服务数字化平台提供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健身指导、健身组织、国民体质测试等信息咨询服务,群众可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官方网站、电话等多种渠道获取科学健身知识,参与健身组织,参加赛事活动、健身指导、国民体质测试等服务。
3.各区县(市)应打造2种以上不同类型的符合当地实际的群众健身活动或比赛,每种群众健身活动或比赛每年举办1次以上;有条件的行政村每年举办1次以上群众健身活动或比赛。所举办的群众健身活动或比赛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并建立健全专项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4.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每千人有2.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服务,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履职率符合健康浙江的考核要求。鼓励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根据体育项目特点,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群众科学健身。
5.加快体教、体医融合,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各区县(市)按当地常住人口数量确定国民体质测试人数,常住人口50万以下,国民体质测试量为4‰以上,常住人口50万以上,超过50万人口部分按2%累加。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责任担当,以头雁标准、省会担和务实举措,切实做好杭州市社会建设体育类公共服
务标准指导意见落实工作,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户外赛事活动的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属地体育主管部门的管控责任。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好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三)强化监督评估。市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完善问题反馈整改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同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杭州市体育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