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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9858/2021-008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体局〔2021〕38号 | 公开日期: | 2021-12-13 |
发布单位: | 市体育局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政策解读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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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建设及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文件名称 | 《关于杭州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建设及补助标准的通知》 | |||||
文件起草部门 | 市体育局 | 承办处室 | 群体处 | |||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求市财政局、区县(市)体育部门等15个相关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9条,采纳17条,未采纳2条。具体情况如下。 | |||||
序号 | 相关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
1 | 市财政局 | 1.建议主送单位增加各区、县(市)财政局。 | 已采纳 | |||
2 | 2.第6页“经费补助”中对“按规定给予建设补助资金”议明确为“按规定标准给予建设补助资金”;对“往年补助过目不再重复补助”建议明确为“省市已补助的场地设施不再复补助”。 | 已采纳 | ||||
3 | 3.第7页“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公园、广场管理部作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受益单位和产权单位,后续管理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执行”,因存在社会资本投入情况,建议按《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修改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明确管理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后续管理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执行。” | 已采纳 | ||||
4 | 市财政局 | 4.政策实施所需资金应做好测算,并在现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如需增加资金的,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杭政函〔2020〕77号)规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 已采纳 | |||
5 | 上城区文广旅体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
6 | 拱墅区文广旅体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
7 | 西湖区文广旅体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
8 | 滨江区文广旅体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
9 | 萧山区文广旅体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
10 | 余杭区文广旅体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
11 | 临平区文广旅体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
12 | 钱塘区社发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
13 | 富阳区文广旅体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
14 | 临安区文广旅体局 | 1.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补助金额偏低,建议室内面积每增加100平方,补助金额由1.5万翻倍为3万补贴,以此类推,增加村(社区)建设积极性 | 不采纳 | 补助资金为引导性资金,此项补助比例与其他项目相同,且与市财政局沟通后,实施所需资金超过预算,故不进行调整。 | ||
15 | 临安区文广旅体局 | 2.土地资源紧张且分散,大型的场地集中性质项目创建难度较大 | 不采纳 | 1.根据有关要求中的第三条“大型体育场地可根据实际和需要自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杭州市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建设标准。”2.小型的项目可以申报新增的金角银边建设工程。 | ||
16 | 桐庐县文广旅体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
17 | 淳安县文广旅体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
18 | 建德市文广旅体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
19 | 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