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58/2023-024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体局〔2023〕15号 | 公开日期: | 2023-05-30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体育局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有效有效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杭州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资金补助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全民健身设施是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健身活动的载体,也是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保障。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下,杭州市全民健身设施数量大幅增加,质量稳步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随着杭州市常住人口快速增加,全民健身设施供给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杭州市构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保障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释放亚运红利,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期待的内在要求,是强化政府引导,激发社会力量积极性,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抓手。通过不断提升健身设施的质量、服务和效益,实现全民健身设施从“有”向“优”转变,牵引带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为杭州打造国际赛事之城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贡献体育力量。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
3.《体育总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
4.《体育总局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5.《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
6.《杭州市嵌入式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导则(试行)》;
7.《杭州市嵌入式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8.《杭州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及补助标准》
三、主要内容
(一)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助
根据先建后补的原则,市级预算重点支持体育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广场、体育健身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以及金角银边建设工程等6类项目建设。针对嵌入式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各区、县(市)财政可参照金角银边建设工程补助标准根据当地实际给予补助,鼓励建设更多的功能性体育设施。(具体见表1)
(二)全民健身设施运营维护补助
1.免费开放的全民健身设施运维补助。免费开放的全民健身设施根据隶属关系,由产权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园文、林水、城管等部门管理的全民健身设施可在所属部门预算中列支运维经费。针对免费开放的“三大球”“三小球”和门球等嵌入式体育设施,由属地体育部门申报,市体育局审核后给予补助(具体见表2),各区、县(市)财政可参照市级标准根据当地实际给予补助。
2.百姓健身房运维补助。百姓健身房可委托第三方经营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年市体育局将进行百姓健身房星级评定工作,按5星、4星、3星和无星级进行评定,其中5星数量不超过10%,4星数量不超过20%,3星数量不超过50%。市体育局按星级评定情况进行补助(具体见表3),各区、县(市)财政可参照市级标准根据当地实际给予补助。
3.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补助。针对免费开放的学校体育场地(馆)运营维护市财政进行补助(具体见表4)。校园室内体育场馆可委托第三方经营,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收费标准参照《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中公共体育设施收费标准,用于体育馆的日常维护、人员开支、设施更新等。对实行收费运营的学校体育场馆,不再给予运营维护经费补助。学校可根据实际,在符合公共体育场地对外低免开放要求,规定全年场馆开放时间等相关条件基础上,鼓励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类经营企业参与运营。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要加强数字化管理,及时更新学校开放时间和开放项目。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体育局
解读人:郑国标
联系电话:0571-8958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