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摔跤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局、杭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杭州市摔跤协会
三、协办单位
杭州市丁兰实验中学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10月中旬
地点:杭州丁兰实验中学
五、参赛单位
各区、县(市)、学校代表队
六、竞赛项目
(⼀)国际式摔跤
1.男子古典式甲组:50kg、55kg、60kg、65kg、70kg、75kg、+75kg
2.男子古典式乙组:46kg、50kg、54kg、58kg、62kg、66kg、+66kg
3.男子古典式丙组:38kg、42kg、46kg、50kg、55kg、+55kg
4.男子自由式甲组:45kg、50kg、55kg、60kg、+65kg
5.男子自由式乙组:35kg、40kg、45kg、50kg、55kg
6.男子自由式丙组:30kg、35kg、40kg
7.女子自由式甲组:42kg、46kg、50kg、54kg、58kg、+63kg
8.女子自由式乙组:38kg、42kg、46kg、50kg
(⼆)中国式摔跤
1.男子甲组: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2kg、+82kg
2.女子甲组:44kg、48kg、52kg、56kg、60kg、65kg、70kg
3.男子乙组:44kg、48kg、52kg、56kg、60kg、+65kg
4.女子乙组:40kg、44kg、48kg、52kg、56kg、+62kg
5.男子丙组:40kg、46kg、52kg
6.女⼦丙组:38kg、44kg、50kg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数: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医生1名。
国际式摔跤运动员:
男子古典式甲组7名、乙组7名,丙组6名
男子自由式运动员:甲组5名、乙组5名、丙组3名
女子自由式运动员:甲组6名、女子自由式乙组4名
中国式摔跤运动员:男子甲组9名、女子甲组7名、男子乙组6名、女子乙组6名、男子丙组3名、女子丙组3名。
各单位参加各式各组各级别比赛的运动员最多限报2名。报名运动员不足10人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医生1名。
(二)资格要求
1.国际式摔跤:
男子甲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男子乙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男子丙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者;
女子甲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女子乙组: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者。
2.中国式摔跤:
男子女子甲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男子女子乙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男子女子丙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三)省、市注册运动员携带本⼈二代身份证参赛。
(四)市队和学院集训适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摔跤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不得兼项比赛。
(三)运动员必须自备红、蓝两种颜色的摔跤服、摔跤鞋
及手帕,如不符合要求的,⼀律不得上场比赛。
(四)各单位运动员参赛级别确认表应于赛前⼀天递交大会竞赛组,各参赛单位允许更改三个级别。
(五)比赛办法根据各区、县(市)代表队报名后的参赛⼈数决定。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国际式摔跤:团体总分录取各参赛单位前⼋名。
各式各组各级别均录取个人前八名,冠亚军,2个第三,2个第五,2个第七,并按9、7、5.5、5.5、3.5、3.5、1.5、1.5计分。不足8⼈(含8⼈)时,按实际⼈数录取名次,计分值不变。
(二)中国式摔跤:团体总分录取各参赛单位前⼋名。
各式各组各级别均录取个⼈前八名,冠亚军,2个第三,4个第五,并按9、7、6、4计分。不足8人(含8人)时,按实际⼈数录取名次,计分值不变。
(三)如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团体积分相等,获得
第⼀名多的单位名次列前。如再相等,获得第⼆名多的单位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四)如⼀个级别只有1人报名参赛时,则取消该级别
的比赛,该运动员可选上、下级别按要求参赛。
(五)各级别获得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
(六)运动员:设(敢斗奖和最佳技术奖)男,女各3
名。
(七)教练员:设优秀教练员奖3名。
(⼋)裁判员:设金哨奖4名。
(九)运动队:设体育道德风尚奖3个单位。
十、报名与报到
(⼀)报名:各参赛单位于9月22日前通过各区、县(市)
体育局在“杭州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
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由区、县(市)体育行政部门盖章的纸质版报名表,PDF电子版发送至957281124@qq.com邮箱。
联系⼈:陈超哲,联系电话:15888853103
(二)报到: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竞赛注册证明或者学籍证明、二代身份证、参赛免责责任承诺书、县级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具体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上述证件缺⼀者不得参加比赛。
(三)市体育局所属训练单位的运动员,可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参赛。
十一、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大会仲裁委员及裁判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二、各代表队经费自理。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