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赛艇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局 杭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杭州市水上运动中心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下旬 地点:富阳水上运动中心
五、比赛项目
(一)个人测功仪:
男子、女子甲组:200米、500米、1000米。
男子、女子乙组:200米、500米、1000米。
男子、女子丙组:200米、500米、1000米。
(二)团体测功仪:
男子、女子甲组:2000米。
男子、女子乙组:2000米。
男子、女子丙组:2000米。
(三)混合团体测功仪:
男子、女子甲组:4000米。
男子、女子乙组:4000米。
男子、女子丙组:2000米。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各队可报各组别男、女运动员6人。
2、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要求
1、甲组运动员限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乙组运动员限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丙组运动员限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杭州市青少年(儿童)注册运动员。
3、个人项目必须参加全部小项,否则成绩无效。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测功仪竞赛规则。
(二)团体测功仪每组别由2名运动员组成,每人完成1000米,成绩相加得出最后成绩。混合团体测功仪甲、乙组由2男2女组成,每人完成1000米;丙组每人完成500米,成绩相加得出最后成绩。
(三)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
八、录取名次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分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各项目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分值不变。但参加人(队)数不足二人(队)时,不录取名次。团体录取前八名。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团体总分”、“优秀教练员”奖,评选办法由赛会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于5月20日前通过杭州市竞赛管理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报名,按弃权论。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二)报到: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大会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一、经费
一切费用由代表队自理。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