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帆船(板)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局 杭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杭州市水上运动中心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上旬 地点:待定
五、比赛项目
(一)帆船:
ILCA 6级:男子甲组场地赛、长距离赛。
女子甲组场地赛、长距离赛。
ILCA 4级:男子甲组场地赛、长距离赛。
女子甲组场地赛、长距离赛。
男子乙组场地赛、长距离赛。
女子乙组场地赛、长距离赛。
OP 级:男子丙组场地赛、长距离赛。
女子丙组场地赛、长距离赛。
(二)帆板:
男子甲组场地赛、长距离赛、障碍赛。
女子甲组场地赛、长距离赛、障碍赛。
男子乙组场地赛、长距离赛、障碍赛。
女子乙组场地赛、长距离赛、障碍赛。
男子丙组场地赛、长距离赛、障碍赛。
女子丙组场地赛、长距离赛、障碍赛。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各队可报帆船OP级、ILCA4级、ILCA6级各组别男、女运动员5人;帆板各组别男、女运动员5人。
2、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要求
1、帆船、帆板甲组运动员限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乙组运动员限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丙组运动员限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运动员应具有独立游泳200米能力,报到后进行游泳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赛(测试办法另定)。
3、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杭州市青少年(儿童)注册运动员。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帆联最新竞赛规则、级别规则,及本次比赛竞赛委员会制定的航行细则、通知和公告等规定。
(二)OP级男、女场地赛、长距离赛;ILCA4级男、女场地赛、长距离赛;ILCA6级男、女场地赛、长距离赛;帆板级男、女场地赛、长距离赛、障碍赛。场地赛计划进行4轮,总轮次不得少于1轮(含1轮),但一天不多于3轮竞赛。障碍赛计划进行3轮赛,不得少于1轮(含1轮),长距离赛1轮。
(三)帆船、帆板采用规则附录A2低分记分法(第一名为1分)。若完成3轮竞赛以下全部成绩计总分;若完成了4轮竞赛,则去掉一轮最差成绩计总分;如积分相等,则以第一名数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再相等,则以最后一轮名次前者优胜。
八、录取名次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分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各项目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分值不变。但参加人(队)数不足二人(队)时,不录取名次。团体录取前八名。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团体总分”、“优秀教练员”奖,评选办法由赛会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于5月20日前通过杭州市竞赛管理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报名,按弃权论。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二)报到: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大会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主办方指派。
十一、经费
一切费用由代表队自理。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