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体育局开展夏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的管理,近日,由杭州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璐琪带队赴拱墅区三锐体育游泳中心、杭州秋雯观城游泳馆,市陈经纶体校开展游泳场馆对外开放安全抽查。
在检查过程中,吴璐琪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刻认识夏季暑期来临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是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责任意识,强化游泳场所开放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健身人员安全。对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的场所,坚决整改治理,时刻敲醒警钟;三是经营场馆要做好自查、排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不能“查而不改”“走过场、一阵风”。
场馆检查
杭州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安全检查于7月1日启动,通过委托技术机构重点对游泳场馆开展了经营安全检查,截至目前检查30余家机构。检查重点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是否根据要求配齐符合安全标准需要的安全责任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设置安全标识,是否配备安全经营必需的救护设备和器材,设备运行中是否配备专人值守,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做好相关安全信息公示,安全规定是否落实到位。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要求经营单位必须限期逐项完成整改。
从整体检查情况看,主要有以下问题:救生员到岗率未完全对标国家标准、高峰时段限流措施未落实到位及夜场室外游泳场所照明设施有待改善等。市体育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经营机构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抄告区县体育部门落实督促整改。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到依法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场所进行健身消费。各类经营场所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及安全检查等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持证上岗人员名录及照片。应当将该项目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等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市民群众在场所内锻炼时发现该场所存在无高危许可经营或有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方面问题可向属地体育行政部门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