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杭州市“市长杯”青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 第二站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 2025-05-30 16: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杭州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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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杭州市游泳协会

三、协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杭州全民健身中心

四、日期和地点

2025年6月21-22日在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杭州全民健身中心举行。

五、参加单位

杭州市各区、县(市)代表队

六、参赛组别和竞赛项目

详见分组和项目设置表(附件1)。

七、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队设领队1人,教练员人数不得超过运动员人数的10%。

(二)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浙江省体育局或杭州市体育局2025年有效注册运动员,且需达到相应200米个人混合泳和400米自由泳成绩标准(附件2)方可获得参赛资格。

(三)男子15岁以上组、女子14岁以上组运动员如在2006年及以前出生的需要提交高中在校证明。

(四)杭州市第十一届“市长杯”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参赛运动员报名资格为参加过本年度“市长杯”游泳分站赛两站及以上,且至少一站中获得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

(五)凡符合杭州市第十一届“市长杯”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参赛年龄的杭州籍省队集训运动员可直接参赛,由输送单位与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协商报名参赛。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凭证件检录。

(七)各运动队可根据条件统一服装参赛,自带队旗。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世界泳联最新游泳规则。所有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

(二)个人单项如报名不足3人,则不立项,允许运动员改项,改项须在技术会议前提出。

(三)在比赛中,若运动员无故弃权、出发故意犯规或未游完全程的,每项200元竞赛服务费不予退还,并不得参加当日及次日任何项目的比赛,且不得参加余下各站的比赛。

(四)在比赛中,若运动员成绩差于报名成绩的110%、或200米个人混合泳和400米自由泳项目的比赛成绩差于参赛标准105%,上述情况将被判定为故意慢游,每项200元竞赛服务费不予退还并取消该项名次,且不得参加余下各站的比赛。

(五)弃权人数多的运动队不得参加“优秀组织奖”(锦标赛)的评选。

(六)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戴划水掌等辅助工具。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将不得参加当场比赛,并可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同时视情节作出其他相应处罚。

(七)运动员训练热身时,必须按要求进行游进和冲刺练习,否则将对每名运动员每次罚款200元。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分站赛各年龄组录取个人单项前八名,颁发市级体育竞赛获奖证书。

(二)如个人单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含8人)则以报名人数减1录取名次。

(三)优秀教练奖:根据分站赛和锦标赛运动员获得的单项前八名的积分之和(1至8名按9、7、6、5、4、3、2、1记分),取前八名颁发奖杯、证书和奖品。如有并列按运动员取得单项第一名人次为先,以此类推。

十、报名和报到

(一)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代表队于2025年6月13日前扫描小程序二维码或电脑端登录https://pc.vswim.cn同步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71)85186888、88315011。

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随时联系管理员:高中乐(17753781280 微信同号)。


(二)裁判员报到另行通知。

(三)各代表队报到另行通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办理。

十一、经费

(一)所有人员参赛费用自理。

(二)本次比赛须缴竞赛服务费2000元/队,请各代表队于2025年6月13日前汇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杭州市游泳协会,支付宝账号:hzswim88@163.com,备注用途:**队竞赛服务费)。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杭州市体育局。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分组和项目设置表.docx

附件2 各年龄组参赛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