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58/2023-027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体局〔2023〕51号 | 公开日期: | 2023-11-20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体育局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有效有效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杭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和提高我市群众体育的普及和竞技水平,确保在省体育大会上取得好的成绩,同时规范非奥运动项目基地的认定工作,特制订《杭州市非奥运动项目训练基地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主要措施
非奥基地管理是对于经综合评定达到非奥基地条件的单位,将其命名为“杭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授予“杭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牌匾。每年进行考评,经考评合格的,给予适当的补助。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对基地的业务指导。
非奥基地补助经费由杭州市体育局设立,由市体育局在部门预算中安排,资金来源是体彩公益金。经费补助的标准与基地级别挂钩,一级基地补助5万元,二级基地补助3万元,三级基地补助2万元。对于补助经费,根据非奥基地认定结果,将其纳入每年预算中安排。
三、制定的具体内容
一、非奥基地认定
(一)非奥基地申报对象
全市各级体育协会、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等开展非奥运动项目的单位。
(二)非奥基地项目认定范围
轮滑、地掷球、保龄球、五人制足球、气排球、三人制篮球、门球、台球、壁球、毽球、健美操、健身健美、啦啦操、幼儿基本体操、健身排舞、健身气功、体育舞蹈、围棋、象棋、国际跳棋、国际象棋、桥牌、航空模型、航海模型、车辆模型、无人机模型、滑翔伞、龙舟、舞龙、拔河、无线电测向、定向、电子竞技、登山、水上救生、中国式摔跤、嗒嗒球、风筝、木兰拳(剑、扇)、木球、太极拳(剑)、钓鱼、飞镖、健身跑、沙滩体育、柔力球、桨板救生、山地自行车、跳绳等群众性体育项目。
(三)非奥基地申报基本条件
1.单位重视非奥基地建设工作,成立非奥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2.有两名以上专(兼)职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且有中级以上职称教练、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应不少于一名;
3.具备与申报项目相对应的标准场地设施、器材,有能力组织运动员进行系统科学训练,每年保证一次以上专项技术培训;
4.有较高的运动水平,其运动成绩在全市处于明显引领地位。能自行组队参加非奥运动项目国家级、省级(由体育行政部门或单项协会举办)的比赛,参赛成绩获前三名;在省体育大会周期内,参赛成绩获前三名。
(四)非奥基地评分标准
根据非奥基地平时参加训练情况、运动器材投入、教练员聘用、每年参加比赛、训练场地面积、承担项目培训与活动等因素进行赋分,具体分数分配如下:
1.平时训练人数:10人以下得5分,11-20人得10分,20人以上得15分;
2.每年对该项运动器材消耗品的投入:1万元得5分,2-3万元得10分,3万元以上得15分;
3.教练员聘用:2人以下得2分,2人以上得5分;
4.参加比赛:全国比赛获4-8名得2分,第三名得6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一名得16分,各名次得分相加,最高得分不超过30分;参加省级比赛获4-8名得1分,第三名得3分,第二名得5分,第一名得8分,各名次得分相加,最高得分不超过20分;
5.训练场地面积:300平方以下得5分,300平方以上得10分;
6.项目培训:1次得5分,2次得10分,3次及以上得15分;
7.项目活动:1次得5分,2-3次得10分,4次以上得15分。
以上分数累计,60分以下不予补助,60分以上根据得分排名确定一级、二级、三级非奥基地。非奥基地总数不超过40家,其中一级基地数量比例不高于30%,二级基地数量比例不高于40%。
(五)非奥基地申报材料
非奥基地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杭州市非奥运动项目训练基地申报评分表、杭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认定表、单位合法登记证书、相关技术人员证书、运动员(运动队)获得成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六)非奥基地申报程序
非奥基地实行申报制,申报单位达到上述申报条件的,将相应申报材料,经区、县(市)文广旅体局(社发局)推荐(各学校举办的基地还需经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市直属单位、市级协会直接报市体育局),于每年11月初报市体育局评估,经评估认定后,命名本年度非奥基地名单。
二、非奥基地管理
(一)经综合评定达到非奥基地条件的单位,命名为“杭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授予本年度“杭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牌匾。
(二)市体育局与区、县(市)体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对非奥基地的业务指导,优先安排非奥基地组队参加非奥运动项目国家级和省级赛事,优先选派非奥基地人员参加国家和省体育部门(单项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
三、经费补助
(一)经费来源
补助经费在体彩公益金中安排,列入次年支出预算执行。
(二)经费补助条件及标准
经认定的非奥基地按一级5万元、二级3万元、三级2万元给予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非奥项目训练的消耗性器材购置、训练场地租赁、教练(运动员)集训补贴、培训活动开支等。
(三)经费管理机制
杭州市体育局要加强对非奥基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绩效管理。对非奥基地的组织、管理、经费使用等进行监督,对于上报虚假材料、有违规违法行为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非奥基地资格和经费补助。市财政局按规定将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指导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本办法从2023年12月20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3年。原《杭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体育局
解读人:郑国标
联系电话:0571-89583326